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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市场主管部门出台关于碳排放权交易收费有关问题的规定

2026-06-01 14:43

2026年5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碳排放权交易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收费进行规范,明确交易手续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建立上限标准、成本核算、费用分配和监督评估机制。

通知的要点包括:


1.  交易手续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手续费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交易机构)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注册登记机构)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制定上限收费标准,交易机构在上限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  收费标准按“补偿成本”原则制定:手续费上限将综合考虑交易机构、注册登记机构的运营成本,以及经营主体承受能力等因素,扣除政府补助后的合理支出可纳入成本核算。


3.  费用在交易环节统一收取:手续费向市场内进行交易的单位收取,并根据相关工作成本,在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之间进行分配。


4.  建立定期评估机制:相关部门将定期评估手续费上限标准和实际执行情况,必要时开展成本调查,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5.  加强价格和成本监管:要求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成本核算和价格管理制度,公示收费标准,做到专款专用,防止不合理成本上涨,并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公示等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碳排放权交易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