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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颁布《生态环境法典》 ,为全国碳市场筑牢法治根基

2026-03-16 20:21

2026 年 3 月 12 日,中国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该法典将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全国生态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二部 “法典” 级法律,其专门设立 “绿色低碳发展” 编,以法律形式系统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标志着我国碳市场发展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该法典中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核心内容包括:一是确立 “双市场” 架构,构建全国碳排放权强制交易市场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互补格局,交易产品包括碳排放配额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现货产品。二是明确重点排放单位义务,要求列入名录的重点控排企业履行强制减排责任,按规范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年度排放报告,经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后足额清缴配额,对数据真实性负总责。三是规范监管体系,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碳交易市场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配额总量与分配方案,保障市场有序运行。四是激励社会参与,允许单位和个人参与自愿减排交易,明确降碳增汇类项目可纳入交易范围。


   此次法典颁布对全国碳市场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填补了碳市场长期以来缺少上位法支撑的空白,将碳配额分配、排放核算、核查清缴等核心流程纳入法律框架,解决了以往政策导向为主、法律约束不足的问题,为市场运行提供强有力的立法保障。另一方面,通过提升法律强制力强化企业减排责任,倒逼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从被动履约转向主动减排,同时规范自愿减排市场,为林业碳汇等项目开发提供稳定预期,推动形成 “强制减排 + 自愿参与” 的多元减排格局。此外,统一的碳核算标准与监管规则,为未来跨境碳交易、碳资产国际互认奠定基础,助力碳市场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