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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6-02-12 15:46

2026年2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制定、数据质量管理、配额分配与清缴等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其他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工作要求。

该通知明确了若干重要工作的时间节点,主要包括:


配额管理相关工作:

      4月10日前: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完成预分配;

      6月30日前:发电行业完成预分配;

      9月30日前:上述行业完成正式配额分配;

     12月31日前:重点排放单位完成2025年度配额清缴。


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

     石化、化工、建材(平板玻璃)、有色(铜冶炼)、造纸、民航等行业企业需于3月31日前报送2025年度排放报告,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核查;

     对于年直接排放量达到2.6万吨CO₂e、但暂未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钢铁、水泥企业,需于3月31日前完成排放报告报送,并于7月31日前完成核查并报送生态环境部。


具体内容请参见生态环境部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