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资助项目
该通知明确了若干重要工作的时间节点,主要包括:
配额管理相关工作:
4月10日前: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完成预分配;
6月30日前:发电行业完成预分配;
9月30日前:上述行业完成正式配额分配;
12月31日前:重点排放单位完成2025年度配额清缴。
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
石化、化工、建材(平板玻璃)、有色(铜冶炼)、造纸、民航等行业企业需于3月31日前报送2025年度排放报告,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核查;
对于年直接排放量达到2.6万吨CO₂e、但暂未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钢铁、水泥企业,需于3月31日前完成排放报告报送,并于7月31日前完成核查并报送生态环境部。
具体内容请参见生态环境部通知原文: